事業單位,公共基礎中公文文種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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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考試中,公共基礎是必考科目,而公共基礎中公文的考題也經常涉及,公文是由十五種法定文種構成,這十五種文種的適用范圍是高頻考點,因此,我們來總結一下這十五種法定文種的考試方法和備考技巧。
高頻考點
1、決議:隻能會議通過;
2、決定:重點考察適用於對重要問題做安排做部署;
3、命令:重點考察適用於公佈行政法規和規章、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
註意:決定有獎懲,而命令隻有嘉獎。
4、公報:適用公佈重要事項;
5、公告:適用重要事項,但同樣適用法定事項;
6、通告:與前兩者公報和公告的區別是一定范圍能適用,而非國內外,一定范圍通常是指:公安、交通、郵電、稅務、市政建設、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公務活動。
註意:公報、公告區別是公告也適用法定事項,通告與前兩者的區別是范圍小。
7、意見:用於提建議。
8、通知:重點掌握批轉、轉發公文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