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終於殺瞭那女孩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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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宋神宗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67歲的北宋名臣司馬光終於當上瞭宰相。司馬宰相上臺後,將一起陳年老案翻瞭出來,重新進行審理,審理的結果是,將案中原來已經釋放回傢的一名鄉下女子改判死刑,並立即斬首示眾。
此時距案件發生的時間已經過去瞭整整17年。身為宰相的司馬光與這名鄉下女子有何仇怨,為何已經過去瞭將近20年,還一定要置她於死地呢?
其實司馬光重新審理的這件案子,根本不是什麼大案要案,隻是一起再平常不過的普通刑事案,案中因改判被殺的女子名叫阿雲,在案發時也不過13歲,而整個案子的案情也十分簡單。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年正月,13歲的登州(今山東登州)少女阿雲還在為母親守孝,孤苦無依。沒想到阿雲的叔父貪圖錢財,竟然以幾石糧食(價值約等同於現在2000元人民幣)就將阿雲賣給瞭一位名叫韋大的老光棍為妻。
韋大容貌醜陋,阿雲對這門親事死活不願意,可又拗不過叔父。於是阿雲做出瞭一個大膽的決定,殺死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