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一位華人大律師,被李鴻章獵頭進入幕府,年薪“六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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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在美國)
因為在外交和法律方面的過人能力,伍廷芳1842—1922)做過北洋政府代總理。他生於新加坡,長在廣州芳村,在香港和倫敦念書。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法學博士,是香港第一位華人律師、第一位華人太平紳士。後來他成為李鴻章的法律顧問,辛亥革命後,又做過北洋政府外交總長、司法總長直至代總理。
伍廷芳祖籍廣東新會西墩,32歲時自費到英國倫敦大學攻讀法學,獲博士學位及大律師資格,後回香港任律師。當時清廷官吏不懂國際公法,在與西方各國談判時常吃啞巴虧,先後喪失瞭關稅主權和司法主權,讓外國人擔任“海關稅務司”,讓歐美各國攫取瞭“領事裁判權”。
主管洋務的李鴻章為難的是,西方列強欺我不諳西律,遇事狡賴,無理取鬧;而中國的法律又沒辦法約束洋人,所以他一直迫切想要尋找一名熟諳西律的中國人,能夠幫自己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