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拳打”胡適 朱東潤“冤枉”楊樹達
文章分類:中華民國
郭沫若
1951年3月至5月間,《光明日報》連續刊登瞭四篇論文:《楚歌及楚辭》《〈離騷〉底作者》《淮南王安及其作品》和《〈離騷〉以外的“屈賦”》,懷疑包括《離騷》在內的諸多作品並非屈原所作,而將著作權歸諸西漢的淮南王劉安及其身邊文士。論文的作者朱東潤晚年回憶說,此事緣於和葉聖陶的通信,“聖陶問我最近有些什麼著作,我說有是有的,是關於《楚辭》的四篇文章,不過論點的爭執太多,不宜發表。聖陶說給他看一下也不妨。我這就把文章寄去”《朱東潤自傳》第十二章)。沒想到老朋友先斬後奏,沒有征詢他的意見,就轉交給《光明日報》發表。書生氣十足的兩人起初或許並不覺得此舉有多不合時宜,更未曾料到居然會激起軒然大波。沒過多久,郭沫若就率先發表評論,居高臨下地呵斥道:“這樣的考證是很成問題的,但是也有它的淵源。它的淵源是什麼呢?就是胡適!……這種研究方法是標準的唯心主義,得不出正確的結論是無足怪的。”《評〈《離騷》以外的屈賦〉》)在當年的特殊形勢下,這樣的宣判足以令對手膽戰心驚。據朱東潤說,“從5月到6月科學院院長郭沫若自己上陣,並組織楊樹達、沈知方兩位先生同時出馬,先後發表瞭五篇文章。這一次形勢很危急,經過一番考慮以後,我覺得最好是閃開一著,讓這三位撲一個空”《朱東潤自傳》第十二章),自忖得不到公平辯論的機會,隻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