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最初不是花 李商隱為何用其形容青樓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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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七寶指供養佛陀及其舍利的七種寶物,不同文獻中具體所指略有不同。鳩摩羅什(344-413)譯《妙法蓮華經》中,七寶有金、銀、琉璃、車璩、馬瑙、真珠、玫瑰七種。盛唐時代高僧澄觀(738-839)《華嚴經疏》中還提到“十寶”,言“十寶者,有雲金、銀、瑠璃、硨磲、碼碯、珊瑚、琥珀、真珠、玫瑰、瑟瑟為十,十中前七即是七寶”。除金銀外,其餘皆為寶石,《撒馬爾罕的金桃》第十五章“寶石”多有詳論,唯一缺席者是“玫瑰”,此名見於第十章“香料·玫瑰香水”條,指五代以降常見於史籍記載的“薔薇水”,當時“薔薇水”作為外國貢品為人所知,用途甚廣。最早相關記錄,一般認為是《冊府元龜》卷九七二所載,後周世宗顯德五年(958)九月,占城國王遣其臣蕭訶散等來貢方物,其中就有十五(琉璃)瓶薔薇水。這位使臣稱,此水出自西域,用於噴灑衣物,香氣濃烈持久。薛愛華提出兩則材料,將中古中國使用薔薇水的時間上溯到中唐,其中一則事例相當生動,柳宗元每收到韓愈詩,總要“先以‘薔薇露’盥手,熏玉蕤香,後發讀”(《雲仙雜記》卷六)。作者謹慎指出,這一記載表明,五代之前,或者“制作香水的技藝就已經傳到瞭中國”,或者“中國本土就已經產生瞭一種制作玫瑰香水的技藝”(431頁)。柳宗元的“薔薇露”和五代舶來品“薔薇水”名稱相似,卻不見得是同一種物品,何時中國出現從薔薇花中提煉香水的工藝,這裡暫且不談,本文註意到的問題是,玫瑰所指如何由寶石變成瞭花卉,中古時代,玫瑰與薔薇可以混用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