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傢庭,郭沫若是個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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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一生中正式的婚姻有三次,第一次婚姻是包辦式的包辦婚姻。妻子張瓊華是一個舊式的小腳女人,這與此前的媒妁之言是不相符合的,對於郭沫若來說這是一種欺騙。而當時已具有新思想的郭沫若來說,對這樣的結合是相當的不滿。新婚之夜,郭沫若以一本《莊子》來度過良宵;而幾天後的回門則又以一本《文選》來排解憂悶。此後不久,郭沫若就考進瞭東京第一高等學校;從此使張瓊華在郭傢獨守68年,艱難度過悲劇的一生。
與郭沫若相同,胡適於1917年,也就是27歲的時候同也是小腳女人的江冬秀結婚,這種結合同樣是封建的包辦方式促成的。而與郭沫若不同的是,大名鼎鼎的“胡博士”竟然接受瞭這樣的婚姻,在當時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當時胡適作為新文化運動的先鋒鬥士身份在社會上產生瞭廣泛的影響。這樣做或許會被看作是對封建文化勢力的妥協,所以胡適受到新文化陣營裡同志的批評,而作為新文化運動主將的陳獨秀,為瞭表示對封建禮俗的反叛,竟然公開逛青樓妓院,可謂和胡適一樣讓人不可思議。盡管我們可以想象滿腦子新思想的胡適和小腳女人的江冬秀的結合會是多麼的尷尬。但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畢竟從始至終的維持著,這是毋庸質疑的事實。雖然胡適的情感生活並不是沒有波折,如其與曹誠英的曖昧關系,以及餘英時在《重尋胡適歷程》中據胡適日記考證出來的胡適在美國期間與robby的不尋常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