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在北京的四十天做瞭啥
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領袖多如牛毛,李自成應該是非常著名的一個。他的著名,源自他是推翻明朝統治的主要力量,也因為民間傳說裡他與吳三桂陳圓圓的糾葛。記得以前的小學語文課本裡,還有介紹李自成的內容,好像標題就叫“李自成進北京”,不知道有沒有小夥伴還記得的。李自成進北京,也被毛主席拿來教育我黨:不要學李自成。為何?因為李自成隻在北京待瞭40天1644年3月19——3月29),就狼狽地撤出來瞭。此後一年兵敗如山倒,自己也身死軍滅。這種遭遇,與他在北京40天的作為也是有較大關系的。這40天,他主要做瞭哪些事呢?
一,拷掠明朝官員。說白瞭就是搶錢。對於原明朝的官員,開始時李自成對他們的政策還是比較好的,基本上隻要願意歸順李自成大順政權,就能做和明朝時差不多大的官。但後來,因為農民軍對金錢深切的渴望,對貪官切齒的痛恨嫉妒,以及大順軍沒有穩定稅源需要金錢的現實。在劉宗敏等一幹將領的堅持下,開始拷掠明朝官員。明碼標價,前明一品官員要拿出白銀7萬兩,二品5萬,三品3萬,依品次遞減,連七品不到的官員都要出幾千兩。皇親國戚參照一品大員,連吳三桂父親吳襄也被迫出錢。拿得出錢則以,拿不出來就是嚴刑拷打,打死為止。為瞭追贓,劉宗敏趕制出5000套夾棍,以及一大批各式刑具。明朝貪腐的官員雖然多,但也不是人人貪腐,有些官員還是相對清廉的,或者說沒有什麼貪腐的機會。因此,拿不出銀子的官員很多,談遷認為有一千多官員被酷刑迫害致死。李自成也覺得這樣有點過,但追贓總負責劉宗敏對李自成說:宮裡的事你管,追贓的事我管。劉宗敏是一起起兵的老戰友,李自成自己也是比較重感情的人。就沒有再管。更嚴重的是,這種追贓,擴大到北京城的一般富戶,在這種氛圍下,士兵也軍紀敗壞,搶掠民眾的事時有發生。造成大順政權在北京的上層和下層都大失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