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張居正改革的意義,讓明王朝延續幾十年。
張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傢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而進行的一系列改革。張居正在萬歷年間,連續10年擔任內閣首輔。
明中葉,貴族大地主兼並土地的情況相當嚴重。全國納稅的土地,約有一半為大地主所隱占,拒不繳稅,嚴重地影響瞭國傢收入。土地兼並、封建剝削的進一步加劇,社會矛盾日益加劇,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明王朝處於危機四伏的境地。為自救,當權人物選擇瞭改革政治,張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瞭推行。
在內政方面,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張居正創制瞭“考成法”,嚴格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擢選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瞭組織準備。整頓瞭郵傳和銓政,其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
在經濟方面,張居正的成績最為突出。他任用潘季馴督修黃河,使黃河不再南流入淮,於是“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達北京。“一條鞭法”則是張居正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史上的重大變革。 明朝初年的賦稅制度十分繁雜,當時的賦稅以糧為主,銀絹為輔,分夏秋兩季征收。此外,還規定農民要服各種徭役,並交納特殊的土貢等等。“一條鞭法”的內容是:“總括一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一概征銀,官為分解,雇役應付。”就是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並征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大大簡化瞭征收手續,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實行這種辦法,解除瞭無地農民勞役負擔,提高瞭有田農民農耕積極性,穩定瞭農業生產。同時,把徭役改為征收銀兩,農民獲得瞭較大的人身自由,給手工業提供瞭更多的勞動力。沒有土地的工商業者可以不納丁銀,促進瞭工商業的發展。“一條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歲入有瞭顯著的增加,財政經濟狀況也有不少改善。國庫儲備的糧食多達1300多萬石,可供五六年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