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袁枚潤筆費收入高:拍死人馬屁 掙遺屬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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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墨客所倚賴者,文字也。為他人寫序作傳,當然要收取潤筆之資,寫墓志銘,一般用不著自己開口,主傢也要及時奉上,為的是能多收獲些美言。
韓愈是文章高手,很多人找他寫墓志銘,他的“諛墓”收入很豐厚。韓愈寫瞭一篇《平淮西碑》,唐憲宗將這文章的一塊石刻賞賜給韓弘,他將功勞記在大將韓弘身上,對李愬輕描淡寫。韓弘自然大喜過望,當即拿出500匹絹相贈。據考證,那時一匹絹值200文,一鬥大米值13文,韓弘給韓愈的“潤筆”費大致相當於7690鬥米。當時的一鬥米折合現在的重量約為13斤,現在買13斤普通大米大約需要26元。
明代曹臣的《舌華錄·譏語》裡記載瞭一個故事,大概是說有人借瞭韓吏部的銀子,卻並不還他,並稱他的這許多錢財為“諛墓中人得耳”。因此,理直氣壯地不僅不還,還認為自己拿瞭錢財還是應該的。言外之意,還嫌拿少瞭。
北宋的司馬光曾在《顏樂亭頌》一文指出,韓愈“好悅人以銘志,而受其金。”韓愈受金為人撰寫碑文之事,稍後的劉禹錫在韓愈去世後紀念他的《祭韓吏部文》中,透露瞭韓愈的潤筆收入:“三十餘年,聲名塞天。公鼎侯牌,志隧表阡,一字之價,輦金如山。”所謂一字千金,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