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存|龐樸:孔子何曾愚民
文章分類:西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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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泰伯》篇第九章說:“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麼一節看似簡單的話,究竟應該如何句讀,如何解釋,多少年來居然聚訟不已,蔚為大觀。最早一批的解釋者可推鄭玄為代表,他說:民、冥也,其見人道遠。由、從也,言王者設教,務使人從之。若皆知其本末,則愚者或輕而不行。據劉寶楠《論語正義》引)這個解釋很直率,也很清楚,它認為:王者為瞭使民眾從其所設,乃故意不使他們知道設教的本末,以防其可能的“輕而不行”;而這是基於,民乃群氓,他們不瞭解為人之道。在這個解釋中,關鍵詞“可”和“不可”,被理解做“應該”和“不應該”:隻應該使老百姓跟著走,不應該使他知道為什麼。
現在通行的《十三經註疏》本上,收錄的是魏人何晏註和北宋邢丙疏:註: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疏:此章言聖人之道深遠,人不易知也。由、用也,民可使用之;而不可使知之者,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故也。這一解釋的主要根據在“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此典出在《易·系辭上》。那裡說,對於“一陰一陽之道”,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老百姓則什麼也不知,隻能無意識地跟著做。何邢二位據此認為,既然百姓隻能用,不能知;為政者也就隻能使之用,莫能使之知。於是,“可”和“不可”,遂被定為“能夠”與 “不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