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間下水,摸到張獻忠金印,從此開始走黴運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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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印
核心提示:張獻忠從富商處掠取錢財,少則數千兩黃金,多則上萬,拿到錢後,就會殺人滅口。
一
1643年,張獻忠攻下武昌後稱帝,建立大西政權。次年,張獻忠帶兵入川。在天府之國,他幹瞭兩件讓自己留下惡名的事,一是殺人,二是掠財。據說,張獻忠攻陷成都後,部下報糧草不足,他便用最簡單的方法解決瞭這個最困難的問題——殺人,殺百姓,殺傷兵。
永昌大元帥金印
二
除殺人外,張獻忠更以“劫掠”出名,劫掠對象從皇室官紳發展到普通百姓。《蜀龜鑒》記載,張獻忠從各州的富商處掠取錢財,少則數千兩黃金,多則上萬,拿到錢後,就會殺人滅口。有歷史學傢粗略估算瞭一下,張獻忠至少擁有千萬兩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