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人的買房故事:白居易做官十八年在長安買房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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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做官十八年在長安買房
公元800年,白居易二十九歲,他來到長安,拜訪瞭當時的文壇大腕顧況,顧況看瞭他的名字“白居易”仨字兒,調侃瞭一句:“米價方貴,居亦弗易。”
顧況看瞭白居易的詩(“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之後又說瞭一句:“得道個語,居亦易矣。”雖然如此,但白居易後來的經歷,還是證明瞭一點:長安居不易。
803年,白居易三十二歲,先後通過瞭禮部的科舉考試和吏部的選拔考試,有瞭第一份工作:在秘書省做校書郎(有點兒像現在國營出版社的一個高級編審)。
白居易運氣好,一入仕途,朝廷就調整瞭官員的薪酬,不但不再停發、減發工資,而且還把京官、外官的工資標準都上調瞭,低級文官所能領到的薪水,比起李白做翰林供奉那會兒高多瞭——李白在翰林院工作,每月工資還不到2000文(按購買力折合人民幣不足1000元),而白居易做校書郎,每月卻能領到16000文。白居易任職時,安史之亂已經結束,社會經濟恢復瞭元氣,跟李白時相比,白居易那時的銅錢並沒有貶值,一文依然相當於人民幣5角。他月薪16000文,折合人民幣8000元,這個薪水不能算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