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上書緝兇為何被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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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六年,白居易母親因患神經失常病死在長安,白居易按當時的規矩,回故鄉守孝三年,服孝結束後回到長安,皇帝安排他做瞭左贊善大夫。
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歲。此時,恒州王承宗和鄆州李師道割據勢力活動猖獗,唐憲宗讓宰相武元衡擔當起對淮西和蔡州用兵的重任。因此引起王承宗和李師道割據勢力的恐懼和憤怒,他們為瞭保住蔡州,把刺殺主戰派領袖武元衡作為重要的一步棋。主戰派宰相武元衡和禦史中丞裴度同時遭人暗殺,武元衡喋血長安街頭並被割去頭顱,裴度受瞭重傷。對如此大事,當時掌權的宦官集團和舊官僚集團居然保持鎮靜,不急於處理。白居易十分氣憤,便上書力主嚴緝兇手,以肅法紀。
可是那些掌權者非但不褒獎他熱心國事,反而說他是東宮官,搶在諫官之前議論朝政是一種僭越行為;於是被貶謫為州刺史。此時翰林學士、工部侍郎王涯落井下石說他母親是看花的時候掉到井裡死的,他寫賞花的詩和關於井的詩,有傷孝道,這樣的人不配治郡,於是他被貶為江州司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