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官莫學白居易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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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仁唐朝白居易特別寵慣孩子,在書法上同樣寵慣。她的女兒金鑾十歲時抄錄《北山移文》,白居易覺得字寫得不錯,便用剛剛買來“欲刊《名士傳》”的名貴終南紫石,刊刻女兒的這篇“書作”,《名士傳》出版之事放到以後再說。十歲的女孩能寫出什麼好書法,值得如此抬舉隆重刊刻?這就是白居易對她的偏愛瞭。其實也是不必要的寵慣。慣子如殺子,寵慣如此對孩子不會有任何好處,隻能助長其驕惰,不能鼓舞她進步。此女後來默無聲息,寂然寥矣,便是明證。如今書畫界也有許多的“白居易”,他們對自己的老婆、兒女,那是相當地溺愛,甚至寵慣到令人不可忍受的程度。比如,個別書法官員手中握有實權,便將自己的老婆也“發展”為書法傢協會會員,其實她老婆的寫字水平跟白傢小女類似,“十歲孩子”的水準而已,甚至沒有白金鑾寫得好。人傢白傢小女畢竟從小受到嚴格的書法訓練,書法官老婆受過這樣訓練的有幾個?當然是沒有的。書法官愛自己的老婆,也要讓老婆分享自己在書法界的富貴榮華,於是走到哪裡幹脆就帶上老婆,自己盡情體驗做別人“老師”的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