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帝臨終前,留下傳位遺詔定下新皇人選,不是光緒而是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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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雍正創立秘密立儲制後,其後的皇帝都遵行這一原則將中意的皇子寫在紙上,一份藏著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一份藏在隨身攜帶的小金盒內,臨終之前將金盒交給顧命大臣,然後將正大光明匾後的那份進行比對,如果一致,這個皇子就是名正言順的皇帝。
到瞭同治時,情形就不一樣瞭,他英年早逝膝下無子,那麼他會不會效仿先祖,留下傳位遺詔呢?如果有,這個人選又會是誰呢?
或許有人會提出質疑,同治時期其實真正掌權的是慈禧太後,對於即位人選同治應該沒有發言權。不過我們應該認識到,同治皇帝對慈禧的專政非常反感,對自己的傀儡地位深感無奈,為瞭將慈禧置於太皇太後的高位,同時也為心愛的皇後阿魯特氏安排出路,所以他有可能會寫下傳位遺詔的。
關於人選一直存在三種說法,一是立載澍為帝。載澍是康熙帝長子允褆的五世孫,時年五歲,因此立載澍為帝,似乎並不能達到抵制慈禧垂簾聽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