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書法第一人”,何紹基的書法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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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紹基1799—1873),字子貞,號東州,晚號蝯叟,湖南道州今道縣)人。道光十六年1836)進士,官編修。工經術詞章,尤精說文考訂之學,旁及金石碑版文字。書法自成一傢,行草書尤為一代之冠。
其書法熔鑄古人,自成一傢,早年秀潤暢達,有清剛之氣;中年漸趨老成,筆意縱逸超邁,時有顫筆,醇厚有味;晚年爐火純青,以意為之。
人稱其篆書用筆遒勁,貌似古藤,古樸典雅;隸書運筆渾圓,婉和韻雅,古拙樸厚,具有濃厚的金石味,既保留帖的風神,又有碑的氣息,成功融會碑、帖而顯示獨特書法面貌的開創性書傢,世人稱其是“晚清二百餘年第一人”,“把中國書法藝術推向第三個高峰”。
一、融會碑與帖,繼往更開來
在張芝以後,我們的書法史上,有三種美的形態:一曰晉,二曰唐,三曰碑學,那價值是不同的。”這三種美的形態,魏晉時表現風神瀟灑、姿致飄逸的美,唐代表現出端嚴豐厚、雄秀茂密的美,清代碑學表現出奇拙雄渾、蒼古質樸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