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成為“書聖”的五大原因:融合其兩傢之長
文章分類:東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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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王羲之就不得不提到《蘭亭序》。在東晉永和九年(353年)暮春三月初三,四十二人雅集,作“流觴曲水”之戲,二十六人作詩。王羲之被眾人首推作序,當時王羲之有點微醉。《蘭亭序》手稿二十八行,共三百二十四個字。
通篇大小參差,錯落有致,點畫映帶、氣脈貫通,其筆法、結構、章法都完美。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
王羲之一生先後創作瞭許多偉大的作品。如:《近徐公帖》、《十七帖》、《姨母帖》、《喪亂帖》、《快雪時晴帖》、《松仁集聖教序》等等。正因這些作品奠基瞭王羲之成為書聖的地位。但成為“書聖”有多少因素呢?
(一)時代因素和傢族因素
魏晉時期,藝術開始覺醒,它首先表現為人的覺醒。當時一些上層人士或士族文人,不滿於沉悶的社會現狀。當時士族文化的覺醒,給王羲之藝術活動註入瞭強大活力。士族文化是以反對儒傢名教和讖緯神學的禁錮為前提,整個思想呈自由解放的趨勢。他們在言行上的表現為重感情、重個性、重精神風度、氣質神韻。他們往往遠離朝廷、寄身於山水之間,在大自然尋求自由與快樂。曾鞏《墨池記》“方羲之不可強以仕,而嘗極東方,出滄海,以娛其意於山水之間。”他“徜徉肆恣”。盡管當時他們的手勢拂塵,口吐玄言,然而實際上他們是借老莊之說反饋自然,來展示各自的才智、品鑒彼此的風采;他們看起來是遁世的,消極的,實際上他們開拓瞭自然美的新領域。這種標新立異的精致、脫俗就凡的言行、超逸蕭散的藝術風度,就是那個時代的審美理想,也就是所稱的“魏晉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