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宇:賣梳子梳子貴,賣芝麻芝麻貴,王安石變法為啥失敗? | 思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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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十一世紀後期宋朝的第六個皇帝神宗趙頊引用王安石,置三司條例司財政稅收設計委員會),創行新法,是中國歷史上一樁大事。這事情的真意義,也隻有我們今日在二十世紀末期,有瞭中國近代史的縱深,再加以西歐國傢現代化的經驗,才比以前的人看得更清楚。
基於這種觀點,我們可以把這段歷史題材整個的拿出來重新商榷檢討。
王安石沒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說他“屬文動筆如飛”,又“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辨是分析的能力,博是見聞的廣泛。其人既有如此才華,因之雖隻做得中下級地方官,已得到文彥博和歐陽修的推薦,也有瞭司馬光、韓絳和呂公著的宣揚後來除瞭韓絳之外,他們都成瞭王安石的對頭)。神宗於1067年嗣位,初以王安石為江寧府知府,六個月後調他為翰林學士,已有瞭禦前顧問的姿態。一年之後又任他參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擬為副首相),專務“經畫邦計”。然而神宗是一個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復契丹和西夏占領的國土其實其占領已在宋前)。他曾對文彥博說:“當今理財最為急務,備邊府庫不可不豐”。然則這富國強兵的著眼,一般儒士已把它當作法傢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