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寫給徐志摩的分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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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封信時,林徽因才16歲,小才女的氣息已經露出端倪。當時,她與父親林長民一起在倫敦遊歷1920年),和徐志摩的感情火花也正是在那裡擦燃。
林、徐、張三人的感情糾葛,大傢早已熟知。但隻有讀畢此信,我們才能真正感受到林徽因真實的愛情和崇高的情懷。事實上,感情漩渦中的兩個女子,都是偉大高尚的奇女子。徐志摩何其幸,能夠讓她們都為他苦痛,情牽夢縈。徐志摩又何其不幸,最終兩個人都離他而去......徐志摩曾經感慨: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