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反腐:五十多名朝廷官員人頭落地
文章分類:清朝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發生瞭一件清朝建立以來最大的貪污案。自封疆大吏到州牧縣令,被判處死刑的多達100多人,其中56名被砍掉瞭腦袋。這就是轟動朝野的甘肅全省官員謊報災賑、貪污捐監糧的大案。這場特大貪污案件的首犯,就是乾隆皇帝曾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王亶望,山西臨汾人,自舉人捐納知縣,累任知縣、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調任甘肅佈政使,受命專門辦理收捐監糧。
甘肅地瘠民貧,是全國最窮的省份,每年戶部都要調撥巨額款項購買糧食,以撫恤災民,供應當地滿漢駐軍以及救濟新疆之需。為節省國庫開支,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政府特準甘肅及外省商民納糧捐納監生,就地解決缺糧之急。監生,是國子監學生的簡稱,甘肅省內外商民赴甘買來監生頭銜後,並不要求千裡迢迢進京入國子監讀書肆業,但他們已享有與秀才同等的權利,可直接參加鄉試進入官場,也可以監生資格加捐職官。因此,捐監一途是當時富裕商民子弟入仕的捷徑。加之甘肅開捐定價較低,每名隻需麥豆四五十石,外省商民趨之若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