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何以被打入冷宮?從這份筆記中可看出真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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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所編的《文史資料選輯》第92輯裡,有一篇商衍瀛的《珍妃其人》,雖非正史,亦無戲說,屬於嚴肅的筆記文章,他提供的材料,在光緒專寵珍妃這一點上,與我們耳熟能詳的說法並無二致,但珍妃何以後來被打入冷宮呢?茲引有關文字如下:
清制內廷經費……皇帝每年例銀一千兩,遞減至妃每年三百兩……珍妃用度不足,而又不能節省,虧空日多,遂不能不想發財的門路,以應付常年的不足,所以有聯合太監,向外賣官的舉動.……珍妃由其胞兄主謀,串通奏事處太監拉官與內外官員的傳達處……珍妃住景仁宮,景仁宮首領太監亦在其列。所得的錢,以一部分供珍妃,餘由各人分配。珍妃蒙混請求光緒帝,私賣官爵,日漸彰聞。甚至賣到上海道魯伯陽,更為典論所指摘。又賣至四川鹽法道玉銘,於召見奏對時,光緒問以在哪衙門當差,對以在木廠;光緒駭然,命將履歷寫出,久久不成字。此事在光緒二十年甲午四月間……太後據所聞,切責光緒……將珍妃交皇命太監首領看管,從此與光緒隔絕,不能見面。據此,珍妃於甲午十月幽閉,距戊戌尚有四年,外聞傳說因贊助新政而被罪的話,證諸史實,毫無其事,不辯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