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作文杜撰典故,考官歐陽修知道後卻盛贊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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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翟曉潔
蘇軾寫文章杜撰典故,而這篇文章還是他參加科舉所作的時政論文,結果,當時的主考官歐陽修知道後不僅不責怪,反而對他大加盛贊。
這並非民間傳說,而是正規史料中確鑿記載的。
宋仁宗嘉佑元年公元1056)三月,蘇軾和蘇轍在父親的帶領下,由傢鄉四川眉山趕往都城開封,參加科舉考試。
經過兩個多月的長途跋涉,五月三蘇抵達開封,寄宿於一間佛廟裡,全力備考。
當時進士科分為解試、省試、殿試三級,其中以省試最為關鍵。
首先,他們得參加禮部的解試,即當年七月的舉人考試。蘇軾、蘇轍兄弟小試牛刀,輕松闖關通過。
接下來,就進入瞭最重要的環節,即次年正月由禮部組織的省試。當年的考題是《刑賞忠厚之至論》——請論述古代君王獎懲賞罰都本著忠厚寬大的原則。這個題目不太好寫,不僅要有廣博的知識面,還得具備高超的理論水平與寫作技巧。
宋朝的科舉制度嚴格完備,為瞭防止考生與考官之間的利益交往、徇私舞弊,在考試結束試卷收齊之後,先要由辦事員將所有卷子登記在冊,然後由謄抄員全部重抄一邊,最後才把抄寫的試卷交考官評閱。這樣,考官拿到的卷子,不僅看不到考生的名字,也無法辨認筆跡。如此細致繁瑣的制度設計,最大限度地保證瞭考試的公平公正,也體現瞭朝廷對人才選拔的高度重視。這對我們今天的考試制度也是很有借鑒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