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實施的社會分工比歐洲早瞭1000多年
文章分類: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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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很多人說我們中國人沒有工匠精神,其實這是不對的。
上個世紀時,我們的問題是吃飽的問題,所以在產品大部分短缺的情況下,隻要能用就行,不會苛求這個商品有多麼典雅啊質量過硬啊。所以,已進入發達國傢的德國人,他們造個鐵鍋電飯煲,其使用壽命是按30年造的,我們的經濟條件下按10年使用壽命制造。
歐洲比我們早進行瞭工業革命,進行瞭社會化分工。《國富論》的作者亞當.斯密分析說,分工和專業化帶來的勞動生產力的增進,同時他認為勞動是國民財富的源泉,國傢要發展,非分工不可。
論這個名詞“社會化分工”是從歐洲開始的,但換個說法的話,這個分工,春秋時期的名相管仲,在治理齊國時,早就在齊國進行瞭社會化分工,也流傳瞭下來。
管仲得到齊桓公的重用後,大刀闊斧在齊國進行改革,富國強民。其中有一項政策就是:“四民分業,士農工商”。
這一政策的要點是,把國民分成軍士、農民、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國語·齊語》記載,管仲規劃士鄉十五個,工商之鄉六個,每鄉有兩千戶,以此計算,全國有專業軍士三萬人,職業的工商臣民一萬兩千人(均以一戶一人計算)。此外,在野的農戶有四十五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