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下令禁止殺狗,原因竟和動物保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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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人士和吃狗肉人士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特別是廣西玉林狗肉節引發的討論,在近幾年都是熱門話題。不過,吃不吃狗肉都是個人選擇,也無關對錯。
但是,要是放在北宋宋徽宗時期,吃狗肉可是犯法的。為什麼會這樣呢?
事情還要從當時資政殿學士范致虛的一個建議說起。崇寧初年的某一天,范致虛給皇帝宋徽宗提瞭個建議:“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者,宜行禁止。”可能是實在沒什麼大事上奏,這位大學士就隨口來瞭一句,意思就是,皇上你屬狗的,可是城裡老是有人殺狗吃狗肉,感覺是在殺你一樣,這不大妥當啊皇上,要不幹脆禁瞭吧,這樣狗子們就不會被吃,您也不會受到影響瞭。還有一種可能是,范致虛也是個愛狗人士,於是就想瞭這麼一個法子。
宋徽宗想瞭想,也對,這民間天天殺狗吃狗,我又是屬狗的,合計瞭一下,覺得確實怪怪的。於是“因降指揮,禁天下殺狗,賞錢至二萬。”不僅禁止殺狗瞭,還給范致虛賞瞭兩萬錢,這個建議提得好,該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