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為愛再婚, 卻換來失望的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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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生活就是這樣無情,當你甘心成為恩愛的奴隸、和自己愛的人長相廝守時,卻發現,以往的愛情變瞭味道。人還是原來的人,心卻不是初遇的心。相愛容易,相守難,情愛無常,癡情者多傷。
徐志摩的第一段婚姻,是父母之命,娶瞭張幼儀,並且有共同的孩子,但總歸還是媒妁之言,徐志摩並不愛這位被他稱為“土包子”的妻子
張幼儀、徐志摩
在英國留學的徐志摩,拜見林徽因的父親林長民,與徽因相識。林徽因折服於徐志摩的學識、徐志摩亦欣賞林徽因美麗的外表、絕倫的才情。
徐志摩為他首次遇見的愛情離瞭婚,妻子張幼儀簽下離婚協議便攜子前往德國留學。
隻可惜,徐志摩是在不諧當的時間遇上瞭徽因,徽因的親筆分手信這樣說道:
“原諒我的怯懦,我還是個未成熟的少女,我不敢將自己一下子投進那危險的旋渦,引起親友的誤解和指責,社會的喧囂與誹難,我還不具有抗爭這一切的勇氣和力量。我也還不能過早的失去父親的寵愛和那由學校和藝術帶給我的安寧生活。我降下瞭帆,拒絕大海的誘惑,逃避那浪濤的拍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