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福成與滇緬邊界談判再研究
19世紀末,駐英公使薛福成與英交涉並主持簽訂瞭中英《續議滇緬界務商務條款》。史學界對於條約中商務條款的評價,大多比較中肯,爭論往往集中在邊界條款上,褒貶不一,分歧較大。薛福成在條約簽訂後,自認為在界務談判上是成功的,因為不僅索回瞭鐵壁關、天馬關,收回瞭車裡、孟連土司轄境的全權,更重要的是劃得野人山地一塊,使界內土地更有外障,對於雲南邊界來說,是“西南兩面均有展拓”。註:王彥威、王亮編:《清季外交史料》卷89,文海出版社印行,第3頁。)後來沈林一在給《出使日記續刻》作跋時寫到:“薛公籌議滇緬分界,既得科幹等地,並收回車裡、孟連兩土司全權。蓋自中西交涉界案起,奉命之臣能不蹙地者已鮮,現能拓地千數百裡之廣,捍衛邊圉,此非忠誠智力浹服遠人,不能折沖樽俎如是也。”註:沈林一:《〈出使日記續刻〉跋》。)鐘叔河在《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國日記》序言中也認為薛福成此次簽訂的邊界條款,“在清季數十年外交史上,和曾紀澤赴俄談判收回伊犁先後比美”。註:薛福成:《出使英法意比四國日記》,嶽麓出版社1985年版,第54頁。)與此相反,建國前研究中緬界務問題的專著《中英滇緬疆界問題》、註:張誠孫著,哈佛燕京學社1937年版。)《中緬界務問題》註:劉伯奎著,正中書局1946年版。)等均認為薛福成的交涉完全失敗,喪失許多領土。餘定邦著的《中緬關系史》也認為“清朝政府屈服於侵略者的壓力,通過此條約,使英國得到瞭通過武裝侵略得不到的東西”。註:餘定邦:《中緬關系史》,光明日報出版社2000年版,第240頁。)另外,丁鳳麟在《薛福成評傳》中專辟一節對此問題做瞭較為深入論述,評價相對中肯,雖然他對薛福成在談判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愛國熱情與睿智給予瞭較高的評價,對一些不該由薛福成承擔的歷史責任給予瞭澄清,但是總的還是認為此條約的簽訂使中國喪失瞭許多土地。雖然上述研究對條約的喪地、對薛福成展地之說做出瞭一定的研究與分析,但在某些問題上,如薛福成何以認為此條約使我國邊界得到瞭擴展,還有進一步深入探討的必要,這樣才能對此條約的簽訂及薛福成本人做出更準確的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