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平均年收入43萬!從賺錢和花錢方式看出他的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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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賺錢和花錢方式中能看出他的為人
中國證券報
□興全基金黃可鴻
陳丹青說:“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為人。”也許可以換一種說法:一個人賺錢和花錢的方式,也能看出他的為人。一直以來,魯迅都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大文豪,但其實,寫作還遠遠不是魯迅的全部,在才華背後,還有他的高財商。
魯迅說:“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他自己的收入如何呢?據學者陳明遠統計,魯迅先生自31歲至55歲,23年間1922年日記缺失不計)總收入高達119,873銀元,大約相當於現今的1,000萬元!根據陳明遠的研究和通脹率計算)平均年收入43萬,放在今天,也算是金字塔的上層。
不少職場新人都會困惑,在夢想、現實、金錢之間該如何選擇?曾經有一位魯迅的學生想要改行,征詢他的意見。魯迅回信答復道:“人不能不吃飯,因此即不能不做事。但居今之世,事與願違者往往而有,所以也隻能做一件事算是活命之手段,倘有餘瑕,可研究自己所願意之東西耳。”直白的意思是:在理想和賺錢之間,還是賺錢重要些。
年輕的魯迅也曾是職場小白。魯迅從日本留學回國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師范學校給日本來的教師當翻譯,同時兼職教幾個小時的生理衛生課。但即使是這樣一份地位邊緣的工作,魯迅也完成得一絲不茍。他的同事夏丏尊回憶:“翻譯的工作是勞苦而且難以表現自己的……周先生在學校裡,卻很受學生尊敬,他所譯的講義,就很被人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