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的“五不寫”,果然有道理!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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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遇到下列五種情況,絕不提筆贈書,這就是史上有名的“五不寫”。
限定大小者不寫:
東坡認為求書的人,居然限定字的大小,可見他的用意根本不在乎筆法的工拙.
未曾謀面者不寫:
東坡曾經回答劉元忠一封信,說道:“白雲居士是不是你的號稱?或者是你替他代求的?不管怎麼說,我既然不認識他,就不便隨便落款贈送,如果真是你的名號,我卻不喜歡你輕易使用這個我不知道的別號。”結果自然沒有寫啦!這大概是怕別人別有居心,或誠意不夠,不知珍惜。東坡是自負的,假如字落在一個下裡巴人手中,豈不是對牛彈琴,他如何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