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和徐志摩的原配被棄後的不同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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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儀與朱安的遭遇有些類似。都是包辦婚姻,嫁給寫字的人。一個嫁的是一代文豪魯迅,另一個嫁給著名詩人徐志摩。他們對她們都不好,魯迅一生都沒有與朱安圓房,徐志摩與張幼儀性生活,是為傳宗接代。
張幼儀給徐志摩生瞭孩子,被棄的遭遇依然沒有改變。徐志摩就是不喜歡她,無論她怎麼努力。於是,張幼儀放棄瞭這段不幸的婚姻。其實,她也可以不放棄的,比如她可以不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也可以在簽字後,在徐志摩父母的撐腰下反悔。她卻並沒有如此。她是不願做那把秋天的扇子,忍受不愛的凌遲。
徐志摩張幼儀
放棄得有些艱難,在那樣一個年代,頂著離婚被眾人非議的壓力,帶著年幼的孩子重新開始。
按說,離婚瞭,張幼儀完全可以拍拍手,與徐傢自此無關。卻沒有。她心裡還是有情有愛的。在公婆要求收她為寄女時,她答應瞭。想想徐志摩的父母也是夠難為張幼儀瞭。張幼儀愛公婆,無非是因為他們是徐志摩的父母,現在連婚姻都沒有瞭,還要扯上這層關系,讓她在舊情舊景中,暗自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