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典今詮】正確理解孟子論舜的兩章——兼談王守仁、李贄、王夫之的相關評論
文章分類:明朝
《孟子》論舜的兩章,解讀者見仁見智,近十多年又成為討論的熱點。費孝通先生“差序格局”諸論,批評儒傢,引的例證中就有這兩章。費先生對孟子論舜兩章的評論極其簡單化,太過隨意,攻其一點,不及其餘。[1]此說影響瞭洋人學者,洋人學者又反過來影響瞭現代的國內學者,乃至於劉清平、鄧曉芒等不由分說地把孟子論舜的兩條材料與孔子的“父子相隱”等,作為儒傢是現代社會腐敗之根源的鐵證。由此而引起我與同道對劉、鄧等人的批評。[2]實際上,關於此兩章,仍有人不能理解,故有深入討論之必要。
一、《孟子》論舜兩章等文本的正解
今天我們解讀《孟子》這兩章,不可不加以辨析。“桃應問曰”章的文本為:
桃應問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然則舜不禁與?”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孟子•盡心上》第3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