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一生最大的污點:傷害瞭一個女人,毀掉瞭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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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1897—1931)是近代著名的詩人,一首《再別康橋》,幾乎人盡皆知,“輕輕的我走瞭,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可謂天下何人不識君。
然而,徐志摩在私生活上,卻表現不堪,一生之中,有一個最大的污點,這個污點傷害瞭一個女人,毀掉瞭兩個孩子。接下來,筆者就和大傢聊聊徐志摩的人生污點。當然,有污點不代表他不偉大,人無完人金無足赤也。
徐志摩18歲結婚,對象是15歲的小蘿莉
1915年,徐志摩18歲,張幼儀15歲,在張幼儀四哥張嘉璈的撮合下,兩人結婚瞭。
當時,張嘉璈是浙江督軍朱瑞的秘書,張傢有著龐大的政治經濟關系網。徐志摩的傢族是江南富商,但地位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