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諸帝本紀》評點三:明神宗、明光宗、明熹宗、明思宗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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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格瓦拉同志
《明史》由清朝翰林院編撰徐元文、大學士張廷玉等領銜編纂,全書共三百三十二卷,分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其中用於記載皇帝事跡的部分稱本紀。因限於篇幅,本文隻對明神宗、明光宗、明熹宗、明思宗本紀進行評點,采用文言文形式。評點如下:
明神宗朱翊鈞:神宗沖齡踐阼,用張居正為相,十載之間,設考成法,嚴飭邊備,大興水利,行一條鞭法,法之必行、言之必效,挽將墮之運,國勢幾於富強。江陵既薨,乃因循牽制,晏處深宮,不見臣僚三十餘載,致臺省空虛,諸務廢墮,綱紀廢弛,君臣否隔,天下有陸沈之憂。又大增賦稅、銀課、織造、市舶,盤剝細民,大寒黎元之心,於是民變迭起,盜賊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