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前,孫中山宋慶齡的婚姻為什麼遭到傳教士爸爸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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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520,但最適合表白的日子其實是今天519:我要和你長長久久。
談戀愛,表白是最關鍵的一步。無論你是求愛還是求婚,無論你要攻克的是愛人還是愛人的父母,都要真誠,要勇敢。
還要一點技巧。
今天波叔就請朋友章敬平來給大傢傳授一點微小的經驗。敬平有一個公號叫“法之彬彬”,又講法律知識,又講愛(gou)情(xie)故(ba)事(gua),煞是好看。
下面要講的這個故事,便是教人怎麼達到戀愛最終目的:把愛人娶到手。
故事主人公面臨的困難可不小:男方比女方大27歲,年紀不配;還是女方父親的好朋友,輩分不對;還有傢庭,輿論不支持。但男方在女方還是個小蘿莉時就上瞭心,多年後終於得償所願,也得到瞭圓滿的結局。
他是怎麼做的呢?
不管這個男人是誰,我們夫妻都不同意,我們的女兒嫁給一個有傢有室的人。對我們來說,好名聲比什麼都重要。
這段話,不是我胡編亂造的,也不是從哪部小說哪部電視劇中引用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