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發明的這個手段,如果後人能真正領悟的話,前途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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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漢武帝為瞭斂財,同時對外尤其是對匈奴的戰爭也需要大量的錢財,他便發明瞭一項斂財的手段,那就是“算緡告緡”。
算緡,是當時國傢向商人、手工業者、高利貸者和車船所征收的一種賦稅,規定凡兩緡,就要繳納一算,1緡就是1貫,1貫為1000錢,一算就是120錢,也就是說有兩貫錢的財產,要繳120錢的稅。這個稅收在當時可是非常高的,所以自然就有人隱瞞不報,想要躲避征稅,結果朝廷接著又使出瞭一招,那就是告緡。
這又是啥意思呢?就是鼓勵告發算緡不實者,如果情況屬實,立即沒收被告者全部財產,並罰戍邊一年,而告發者則可以得到被沒收財產的一半。
這可是個發財的好路子,自然有不少人樂意去告發。但是別忘瞭,拿到瞭賞錢同樣也是要交稅的,他們不舍得交錢,就會瞞報,結果更多眼紅的人,就會被舉報給朝廷。這個“算緡告緡”簡直就陰損到瞭極點,利用人性的弱點,讓大傢互相告發,而朝廷雖說每次隻取一半的財產,可時間一長,豈不就等於是將民間的所有財富都搶走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