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匡胤竟是殺害嶽飛的“元兇”:三方面解讀嶽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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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收回各種權力,重塑中央集權制,趙匡胤在“杯酒釋兵權”之前,就已經做足瞭四個方面的工作瞭,真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也。第一個方面:細分職業,四十八人掌管兵權。要知道,自從“黃袍加身”後,為瞭杜絕類似的事件再發生,趙匡胤下令,原來的“兩司”變成“三衙”,即未來的宋軍“三帥”——殿前都指揮使、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侍衛步兵都指揮使。南北朝變成三國鼎立瞭,看你們怎麼聯合起來造反。當然瞭,對於趙匡胤而言,這僅僅是一個開始。把“兩司”變成“三帥”後,趙匡胤還是不放心,他又在“三帥”下面設立“四衛”,又在“四衛”下面設立“四廂都指揮使”,再進一步剝奪兵權。這一下,原來由2×5管理的兵權,現在變成3×4×4瞭,我看你們還怎麼興風作浪。
第二個方面,以文制武,不許武將調動部隊。把自己的禁軍一分為三後,雖然這“三帥”都是皇帝的將領,全都聽從皇帝的指揮,可以統率部隊,但是這哥兒仨根本沒兵。如果想要用兵,可以,去找樞密院。宋朝的樞密院,有點兒像今天的總參謀部,它負責調動所有的部隊,但是卻沒有統率權。那麼,誰統率這些士兵呢?還得找將軍。但是將軍隻有統率權,卻沒有使用權。簡單來說吧,宋朝的軍隊就是一輛汽車,將軍就是皇帝雇傭的司機,樞密院就是那個派車的公司。雖然這些車歸樞密院管,但是它不能開;將軍能開車,但是車不是你的。你隻能開,用完瞭,必須第一時間還。可見,這種二權分割管理制度,能最大地限制這輛汽車的使用權和管理權,並能最大地保證這輛汽車隻有一個主人,即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