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天石:李之龍被捕後叛變並非事實,蔣介石釋放他另有原因
文章分類: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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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楊天石,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研究生院教授、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研究生院教授博導,南京大學民國史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季我努學社顧問,季我努沙龍演講嘉賓。
中山艦事件中,海軍局代理局長、中共黨員李之龍被作為首犯逮捕,其罪名是“有變亂政局,謀害中正之舉動”。但其後不久,蔣介石就將李之龍釋放瞭。李之龍被捕後的表現如何?他是怎樣被釋放的呢?1960年 8月,聶榮臻在一封信中曾稱,李之龍“被捕後變節”。但是, 1964年 10月 20日,吳玉章在給中共中央組織部的信件中則稱:“李在被捕後叛變的事,據我所知,不是事實。”這以後,有關部門開始瞭對李之龍被捕後表現的調查。1981年
12月,聶榮臻在給楊獻珍的信件中否定瞭以前的說法。
中山艦事件
次年 3月 25日,羅明書面證明雲:李之龍被蔣介石抓住後,並沒有寫聲明退黨,也沒有投降蔣介石。在黨內沒有聽說這些事,如果有投降叛變,退黨聲明的話,我們在黨內應該是知道的。與此同時,當年黃埔第一期學員李奇中、原廣東區委組織部秘書饒衛華、早期廣東工人運動領導人譚天度等人也都紛紛出具證明材料,說明“李之龍沒有叛變行為,也沒有發表聲明叛黨的事情”。同年 4月 6日,聶榮臻復廣州市委組織部函雲:我一九六○年八月關於李之龍同志在中山艦事件中被捕後變節的信,記不清是在什麼背景下寫的。經查證資料,沒有李之龍同志變節的記載,也不記得他有變節行為。所以一九六○年的信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