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徐志摩英年早逝看邪淫的危害,真是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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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年間的詩人徐志摩1896-1931),他的戀愛史和婚變比他的文學作品更轟動於世。徐志摩出身於浙江一傢大富人傢,留學英國,他的原配夫人叫張幼儀。張幼儀端莊善良,具有中國傳統的婦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賢淑穩重,善操持傢務。婚後生瞭一個兒子,能相夫教子。徐志摩的父母疼愛自己的兒子和媳婦,又非常高興有瞭孫子。所以父母在經濟上是不遺餘力地支持他們的。婚後,徐志摩出國留學。
1921年徐志摩在英國留學期間,遇到瞭一位才貌出色的女留學生叫林徽音,他一見鐘情,忘記瞭自己是已經為人之夫和為人之父瞭。徐志摩雖然很有才華,也很有錢,但是林徽音鑒於他已有傢室,雖然和他交往頻繁,並沒有答應他的追求。
徐志摩回到傢裡,開始對自己的妻子表示瞭公開的嫌棄,說張幼儀是“鄉下土包子”,“我要離婚!”。張幼儀還是默默地為丈夫洗衣服、做飯伺候丈夫。當時張幼儀是公公婆婆送她去英國陪讀的。兩歲的兒子留在傢鄉由爺爺奶奶照看。21歲的張幼儀已經又懷有身孕瞭,可是徐志摩狠心地說:“你去打胎。”張說:“打胎很危險啊,有人會因打胎而死掉的。”徐志摩卻冷漠地說:“做火車肇事還會死人的,難道你就不坐火車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