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人說張獻忠殺瞭6億人,殺光瞭四川人,但當時的中國不到2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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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1606年9月18日-1647年1月2日),字秉吾,號敬軒,明末民變首領之一,主要割據於四川,曾建立大西政權。歷史記載顯示其人曾經進行過多次對平民的大屠殺,對此,史學界一直存在爭議。爭議的核心是殺或者沒殺以及殺瞭多少的問題,殺多少本身是一個說不清的問題,主要原因在於清人篡改歷史。在這方面,清人編纂的《明史》的記載可謂漏洞百出,而張獻忠本人死前說的一句話也很能為自己說明問題。
張獻忠像
殺與不殺其實是一個相對的問題,殺不可能像《明史》裡記載的那麼絕對,不殺也不可能像傳說中的那樣清明。《明史》說張獻忠殺人如草,還特別立碑明志,上書:“天生萬物與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