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顧炎武 為什麼要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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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妾,在今天的時代語境和道德規范中,無疑是一個不被認可的行為。也許正是如此,我們閱讀顧炎武先生卷帙浩繁的著作,關註其經世致用的學問,卻很少研究他的婚姻生活,對他先後三次納妾,更諱莫如深。那麼,顧炎武該不該納妾?為什麼要納妾?納妾於他二十五年的北遊生涯究竟意義何在?我們今天又該如何作出評價?
像他的同時代人一樣,顧炎武十九歲就結婚瞭。元配王氏是太倉人。王傢本是江南著姓望族,先祖王錫爵曾於明萬歷十二年拜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成為宰輔。王氏嫁給顧炎武以後,不知是什麼原因,多年來一直未有生養。清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四十五歲的顧炎武離傢北上,她不便跟隨,留在昆山操持傢務。
顯然是想要有一個兒子,三十三歲時,顧炎武在南京出任南京弘光政權兵部司務,曾納妾戴氏。戴氏本是一個秦淮女,標致自不必說。然而成親以後,竟仍然沒有生養。顧炎武難免大失所望,他把戴氏安置在清江浦今淮安),自己隻身生活在南京。這個過程並不長,隨著弘光小朝廷的滅亡,他重又回到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