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三以天下讓
文章分類:西周
【摘要】 《論語·泰伯》:“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 孔子盛贊泰伯“至德”,是因為他能夠“三以天下讓”,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有天下,二是讓天下。
《論語·泰伯》:“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在孔子理論體系中,“至德”具有雙重含義:一是道德修養的最高境界;二是普惠天下的政治概念。在整部《論語》中,孔子談及“至德”共有三次:一次是《雍也篇》中的“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一次是《泰伯篇》中稱頌“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還有一次就是本章評價泰伯“可謂至德也已矣”。
孔子盛贊泰伯“至德”,是因為他能夠“三以天下讓”,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有天下,二是讓天下。
先說“有天下”。泰伯,亦稱“吳太伯”《史記·吳太伯世傢》),姬姓,商朝末年生活在岐山今陜西)一帶的周部族首領古公覃父周太王)的長子。“泰伯”並不是名字,而是氏族內部的排行。泰,位重也,指在氏族內部地位顯赫;伯,長也,指在諸子中排行老大。
按照周部族世代沿襲的傳統,部族首領一般由長子繼任,因此泰伯理應是部族首領的合法繼承人。這就是“有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