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官場,魯迅14年未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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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不想升遷嗎?
顯然不是。
從他1918年8月20日寄其摯友、江西省教育廳廳長許壽裳的信中可以看出, “仆以為有權在手,便當任意為之,何必參考愚說耶。”意思就是說,我認為你既然做瞭教育廳廳長,再無人掣肘,就應當充分利用手中權力,大展宏圖。從他剛到教育部時的工作表現來看,也證明他希望得到提拔。
偉大的心胸,應該表現出這樣的氣概——用笑臉來迎接悲慘的厄運,用百倍的勇氣來應付一切的不幸。
——魯迅
從1912年5月到1926年8月,從32歲到46歲,魯迅在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任科長達14年之久,原來是第一科科長,後來因第一科合並到文化部,改任第二科科長,其職務為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