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族故事】宋子文轉身後的金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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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2005年 作者:陳爭平(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經濟系教授)
宋子文早年曾在美國哈佛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攻讀經濟學,獲哥大經濟學博士學位,並曾在紐約花旗銀行實習。1917年回國,曾在漢冶萍公司等企業工作。1923年任孫中山秘書,繼而奉孫中山大元帥令籌建中央銀行近代中國有兩個“中央銀行”,均由宋子文創設)。1924年8月,孫中山正式任命宋子文為中央銀行行長。
當時,從全球來看,在各國政府和經濟學界尋求幣值穩定和經濟復興的方策中,中央銀行的特殊功能越來越受到重視。1920年佈魯塞爾國際金融會議指出,“中央銀行之存在,不獨使各國容易恢復並維持其通貨與銀行制度的穩定,並且亦為世界合作所必需。因此所有尚未設立中央銀行的國傢,應盡可能從速進行設立。”從1921年開始,已有中央銀行的國傢莫不力謀改革,未設中央銀行諸國,皆仿效先進國傢,中央銀行演變成規,以法律明定職權,相繼組建中央銀行。
在中國,金融組織正發生深刻變革,主要表現為票號業的迅速衰落和新式銀行業的崛起。但是由於大多數華資銀行資本實力弱小,經不起市場風波沖擊,倒閉率很高。北洋政府又因財政困窘,為獲得銀行借款而一再分散紙幣發行權與國庫代理權,使得當時開設的銀行幾乎都可以發行鈔票。在各種紙幣惡性競爭中,官辦銀行的信譽很差,這種狀況與世界各國紛紛組建中央銀行的大潮流相抵觸。孫中山指令宋子文在廣東籌建中央銀行,作為以後在全國范圍內創建中央銀行體系的先導,正是適應瞭世界金融發展的潮流,適應瞭近代中國金融發展的客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