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把趙光義給“賣”瞭,弒兄奪位的罪名一戴就是千年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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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泛泛大眾所知的大略歷史梗概下,宋朝似乎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朝代。這裡的“特殊”指的並非是有其革新性的國本與制度,而是國君之間“特殊”的傳位順序。
從趙匡胤與趙光義結下的“金匱之盟”開始,宋朝的順位順序便已定下,即:趙匡胤死後,三弟趙光義繼位,之後再是小弟趙廷美,而後再傳位回趙匡胤的子嗣,以此循復。這種繼承制度叫做“兄終弟及”。
其實說起來,這種制度並不那麼特殊,在秦朝之前,也常出現於中國歷史當中。隻是秦朝統一七國之後,“父死子繼”的傳承制度被嚴苛的定下,後世朝代也多加采用。
直到宋朝,這種制度才再次回到大眾視野當中,雖然中間也曾有出現過,但大多都是外來民族建立的政權,比如西燕,金遼等。漢朝景帝時期,竇太後也曾想讓劉啟與梁王劉武結盟,但並未付諸實行就是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