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時期王世貞
文章分類:明朝
你也會想看的:李自成的愛將:殺人如麻 一日內殘殺三百婦女
身世和宦歷
王世貞1526—1590),字元美,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蘇州太倉今屬江蘇)人。出生於官宦世傢,祖父王倬曾為南京兵部右侍郎,父親王忬曾任薊遼總督、右都禦史。他少年有才名,史籍稱“生有異稟,書過目,終身不忘”。“年十五,詠寶刀詩,師為之避席”。嘉靖二十六年1547)二十二歲中進士,次年授刑部主事。由於他愛好詩和古文,加入瞭王宗沐、李先芳、吳維嶽等人組織的詩社,又經常同李攀龍、宗臣、梁有譽、徐中行、吳國倫等人往來唱和,“紹述何、李”,“名籍公卿間”,很快升遷刑部員外郎、郎中。
王世貞是一位忠於職守、精於吏事的合格官員。有人稱他
“日坐公署,剖決案牒。所讞獄,度得情,輒手錄付吏趣書之。各以輕重決遣,不三日而畢”。“奸人閻姓犯法,匿錦衣衛都督陸炳傢,世貞搜得之。炳介嚴嵩以請,不許。”陸炳、嚴嵩在當時都是炙手可熱的人物,王世貞不畏權貴,伸張正義,確屬難能可貴。
嘉靖三十二年1553),兵部郎中楊繼盛上疏揭發嚴嵩十大罪、五大奸,被下獄論死。王世貞挺身而出為之發喪:“時進湯藥。其妻訟夫冤,為代草。既死,復棺殮之。”由此結冤於嚴嵩。嚴嵩即借口將他調離刑部,貶為山東青州兵備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