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名相宋璟的為人境界與處事智慧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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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璟,唐代大臣,歷任上黨尉、鳳閣舍人、吏部尚書、刑部尚書等職,唐開元十七年729)拜尚書右丞相,授府儀同三司,晉爵廣平郡開國公,在任52年,一生為振興大唐勵精圖治,與姚崇同心協力,把一個充滿內憂外患的唐朝,改變為政治、經濟、文化、軍事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大唐帝國。歷史上對宋璟的評價很高,朝野贊譽他是“有腳陽春”,意思是說他就像一縷春風一樣,走到哪裡,那裡就似春風煦物、倍感溫暖。宋璟之所以能得到如此美譽,之所以能成為一代名相,與他嚴謹的做人態度有著極大的關系。
為人正直敢管“閑事”
武則天長安三年703),武則天的男寵張易之為瞭誣陷宰相魏元忠,為瞭賄賂鳳閣舍人張說作偽證。張說迫於張易之的權勢,違心答應瞭他,準備到禦前作證。
這件事被同為鳳閣舍人的宋璟知道瞭,宋璟便對張說說:“人一生最重的是名譽氣節,不可隻圖個人茍生,誣陷好人。即使因此被謫官流放,其美德也會受到人們的尊敬。倘有不測之禍,我必叩請天子赦免,要死也與你一起去死。努力為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張說為宋璟的話所感動,廷辯時如實上奏,使魏元忠免受陷害,張易之的陰謀就此破產。
張易之找的是張說,並沒有找宋璟,可以說,這件事跟宋璟沒有任何關系,他本可以不聞不問。但當他得知以後,還是對張說進行瞭苦口婆心地勸說,使張說迷途知返,放棄瞭為張易之作偽證。宋璟管的好像是一件與他不相幹的“閑事”,但正是這種敢管“閑事”的做法,體現出瞭他高尚的人格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