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給魯迅的書 | 陳子善
文章分類:中華民國
11月1日晴。
讀《魯迅藏書簽名本》(趙麗霞編,2011年1月鄭州大象出版社初版,列為“魯迅藏品之一”),是本有趣的書。
中國文人互贈作品的風氣,大概晚清民初才開始逐漸形成,我所藏嚴復光緒癸卯年(1901年)題贈吳彥復的《天演論》石印本,或可作為一個例證。新文學勃興後,作傢之間題簽贈書成為常態。以魯迅在新文壇的顯赫地位,他不斷得到友朋和後學的題贈,也就不足為奇。此書收入瞭魯迅藏書中206本各類簽名本,贈書者有《新青年》同人、文學研究會同人、語絲社同人、未名社同人、沉鐘社同人、《文學》同人、1930年代左翼作傢群和外國友人等;所贈之書,包括作者自己的著譯和購寄魯迅參考的各種外文書籍等,內容十分廣泛。
這些贈書中,大都題請魯迅“教正”,如劉半農贈魯迅的新詩集《揚鞭集》上冊;“指正”,如鬱達夫贈魯迅的小說集《蔦蘿集》;“請批評”,如潘漠華等贈魯迅的新詩集《湖畔》;“奉呈”,如沈尹默贈魯迅的舊體詩集《秋明集》;“惠存”,如曹靖華贈魯迅的契訶夫《三姊妹》譯本;“哂存”,如黎錦明贈魯迅的小說集《破壘集》,等等。有意思的是,有些贈書還有大段題詞,凸現瞭贈書人與魯迅不同尋常的關系,不妨舉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