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丨袁崇煥為何被凌遲處死?
文章分類:明朝
明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五花大綁,四十七歲的抗後金將領袁崇煥被推入北京西市刑場,他的罪名是謀叛通敵,欺君罔上,被判以磔刑。不明真相的百姓認為袁崇煥通敵叛變,出賣國傢,恨之入骨,劊子手每割一塊肉,百姓付錢,生食之肉。頃刻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後,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慘不忍睹!
一介書生,滿腔報國之志
袁崇煥出身於一個商人傢庭,明萬歷47年,公元1619年,三十六歲的他考中進士,任福建邵武知縣,此時明王朝正是宦官當道,閹黨做亂時期。而努爾哈赤建立的後金此時對明朝的北方邊境大肆作亂。當年,公元1619年明朝的滑鐵盧---“薩爾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