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溥儀已經15歲瞭,為什麼卻不能選自己喜歡的文繡為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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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規定每位皇子在15歲之前就要成婚。1921年,溥儀已經年滿15歲瞭,再不結婚就要壞瞭祖宗們的規矩,於是為溥儀選皇後,就成為紫禁城的頭等大事。
每個人都為他選出瞭很多門當戶對的女子,但溥儀並沒有太多的喜悅,唯一值得他高興的,估計就是結婚之後就能不再受奶媽的管理的,自己已經成為大人瞭。
王公大臣們馬不停蹄地從眾多美女中,給溥儀選瞭4個女孩子作為候選人,分別為陽倉紮佈之女博爾吉特氏、榮源之女郭佈羅氏、端恭之女額爾德特氏、衡永之女完顏氏,這些女孩都是是王公大臣的女兒。
原本端康太妃是想讓溥儀選自己的侄女,但溥儀的生母也想讓他選自己的侄女,雙方相互僵持